周三,百事可乐公司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提交了反对 Jessica L. Freedman 商标 PEPY 商标申请的通知。
根据通知,2021 年 3 月 28 日,位于纽约布鲁克林的个人 Freedman 提交了商标申请,将 PEPY 商标注册为用于制备酒精鸡尾酒的非酒精混合物。
通知称,百事公司从事饮料业务已有 100 多年的历史,已成为知名的碳酸软饮料、果汁、即饮茶和咖啡饮料、等渗运动饮料、瓶装水及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商,以及其他消费品。
百事可乐将其使用了一个多世纪的百事可乐标志作为其反对的依据。在通知中,百事可乐声明已将百事可乐标志用于各种饮料和其他产品及其广告、营销、销售和促销服务。此外,百事可乐表示,百事可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营销和销售,每年有数亿美元的广告和促销活动支持百事可乐品牌产品在美国几乎每家超市都有销售。
除了百事公司先前的普通法权利外,该通知还声称百事公司已经注册了四个商标,这些商标将百事可乐标志与 1967 年注册的第一个百事可乐标志结合在一起。
百事公司辩称,注册 PEPY 商标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在异议商标和 PEPY 之间产生混淆、错误或欺骗。为了支持这一指控,百事公司辩称,PEPY 在声音、外观和商业印象上与百事商标几乎相同。此外,它认为与 PEPY 标志相关的产品与与 PEPSI 标志相关的产品相似、互补并相关。
此外,百事可乐辩称,注册 PEPY 商标可能会削弱著名且具有内在独特性的百事可乐商标,从而禁止其注册。
百事公司反对注册 PEPY 商标,理由是由于百事公司的优先权和商标之间混淆的可能性,它被 1946 年《商标法》第 2(d) 节的规定以及商标法第 2 和 43(c) 节的规定所禁止。 ) 因为它的配准会因模糊而导致稀释。百事公司由其商标顾问高级总监 Paul A. Lee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