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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7日

为什么 SPECTACLES 商标案值得关注

随着科技公司 Snap 因拒绝注册 SPECTACLES 商标而将 USPTO 告上法庭,Phillips Nizer 的合伙人Alan Behr在我们最新的意见专栏中概述了他对争议的看法。

几年前,作为国际商标协会 (INTA) 年会的一部分开始了一次短途旅行,那年在奥兰多举行,我和一位来自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员坐在一辆旅游巴士上。她提供了一个关于如何在美国商标申请中描述商品和服务的提示:“我们就像孩子一样,”她说。“我们非常直截了当。”

如果申请成为对抗性程序的主题,那么适用于编写申请的因素也是一个因素,无论是在 TTAB(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一个部门,负责审理申请人的请求,以撤销审查员拒绝注册被驳回的商标的请求)申请已提交)或如果 TTAB 维持审查员拒绝注册可能导致的联邦诉讼。

美国专利商标局以英语进行诉讼,事实上,任何可能在外语中具有含义的商标都需要英文翻译。它使用翻译来帮助它衡量,在苹果对苹果的语言基础上,如果市场上存在任何混淆的可能性。因为,对于时尚和其他消费品而言,市场通常被视为美国公众,或者在某些情况下,被视为利基市场,例如奢侈品消费者,商标中包含的词语通常根据感知到的流行含义进行评估。结果,多年来,联邦政府行政部门的这个律师占主导地位的办公室——具体来说是商务部的一个机构——已经成为美国英语的一个相当好奇的保管人。

最近,拥有流行的 Snapchat 应用程序的 Snap Inc. 在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法院提起的一宗案件再次让这一点回到了现实。Snap 正在起诉迫使美国专利商标局撤销自己并允许将 SPECTACLES 注册为其设备的商标,这些设备看起来像带有内置摄像头的太阳镜。该产品线将“智能眼镜”指定为通用术语,允许用户录制视频以用于该品牌流行的 Snapchat 应用程序。

作为支持,原告声称在视觉眼镜的意义上使用“眼镜”一词是“过时的”。想想本杰明·富兰克林,他通常被认为是双光眼镜的创造者,他在 1784 年的一封信中写道,他很高兴发明了双光眼镜,它既可以用于远处的物体,也可以用于近处的物体,让我的眼睛对我同样有用和以往一样”。

美国专利商标局拒绝了两项 SPECTCACLES 申请的注册,TTAB 维持了驳回,认为眼镜是一个通用词——简单来说,它仍然是眼镜的同义词。它裁定 Snap 无法证明其营销和销售努力已将“眼镜”一词的主要含义改变为表示其产品线。

简单来说,提交给法庭的问题是,眼镜一词在医学意义上(作为视力辅助工具)和时尚意义上(例如,约翰列侬的金属丝框和史蒂夫麦昆的 Persol 太阳镜)的原始含义是否具有在流行的美式英语中被一种新的技术含义所取代:Snap 独家拥有的带相机眼镜品牌。如果是这样,此后,对于任何此类眼镜以及与其合理相关的任何商品或服务,Snap 将是“眼镜”一词的唯一所有者,并且只要该品牌在州际贸易。

如果现在这是真的,我们预计上述富兰克林引文的含义将不再被那些不熟悉古老术语或眼镜历史的人广泛理解。作为一个从记事起就将自己的眼镜称为“眼镜”的人,当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案例时,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对个人语言过时产生担忧。因此,当要求我的中学生定义眼镜时,他回答说这意味着他的眼镜和其他类似眼镜,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如果法院同意,案件可能会就此结束,但观察原告将提供的证据和证词类型以试图以其他方式说服法官将会很有趣。如果它能够在审判中表明,当提到眼镜这个词时,美国公众(除了我的家人)主要考虑的是 Snap 的智能眼镜,它就会占上风。因此,美国英语将被裁定改变了一个档次——我想我儿子和我将不得不重新考虑我们的个人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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